一、「逢甲大學運動代表隊對外競賽施行準則」修改條文為:
『每學期每隊得申請2次對外友誼比賽,每次補助茶水費1000元』修訂為『每學期每隊得申請2 次對外友誼比賽,依該次友誼賽代表隊參賽人數補助,且不得超過附件二之人數上限,每次每人補助茶水費50元』
二、為鼓勵代表隊成員充分利用本校現有設施加強自我訓練,特設置重訓卡30張及游泳卡50張(與游泳代表隊共用);即日起不限是否為集訓時間,凡代表隊員得憑學生證至會員中心換卡使用;但同一時段開放上限不得超過卡數。請教練鼓勵代表隊員充分利用;但也請教練與隊長應確實要求隊員不得將學生證或訓練卡交由他人使用,否則一經發現全隊停權處分。
三、代表隊對外參賽獲得佳績(不論是否補助參賽經費),教練得於每次賽後或於期末提出學生獎懲建議名單,申請獎勵。
四、代表隊辦理友誼賽、OB賽等活動若需場地或行政支援應事先提出企畫書及需求,若需申請臨時停車證應由教練以Notes電子表單提出申請(附件五)。
伍、煩請各代表隊繳交98學年度上學期「運動代表隊訓練企劃書」
(一)、「運動代表隊訓練企劃書」應含訓練日期、時間及訓練場地,以利本組進行館內外場地借用;並提供計畫參賽項目、比賽日期、比賽地點、及「隊員名單一覽表」。
(二)「隊員名單一覽表」需含班級、學號、聯絡電話、e-mail等(因應98年教育部評鑑需提供代表隊學生名冊);煩請將隊員名單更新至最新資訊,學號、班級、電話等基本資料務必請檢核無誤)
(三)、另請各隊提供98學年度「系際盃」賽事預訂辦理日期、報名方式、報名期限、領隊(抽籤)會議日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
六、為落實代表隊公差假簽核標準,僅核發正式報名之隊員及管理,預備隊員之公假應先經教練簽准後,再送本組簽核。
七、各隊請於9月22日前繳交「暑訓出席表」,並請各隊教練詳實紀錄訓練日期及參訓人員,俾利本組進行營養金撥轉作業。
2009年9月23日 星期三
2009年9月21日 星期一
98學年度逢甲大學新生盃羽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為發展學校羽球運動,提高運動技術水準,發掘優秀運動選手。
二、主辦單位:逢甲大學體育事務處。
三、承辦單位:逢甲大學羽球隊代表隊。
四、日期地點:訂於98年11月16日(星期一)至11月19日(星期四)
計4天,於逢甲大學體育館三樓羽球場舉行每日晚上19時舉行。
五、報名方式:於98年10月19日(星期一)至10月22日(星期四)計4天
於逢甲大學育樂館前每日中午12:10至14:00(尤凱麒副隊長:0934023956)。
報名表http://fcubadminton.blogspot.com/ 網頁下載。 (點擊文章最下方圖片)
六、報名費用:每組新台幣四百元整。
七、參加資格: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大學部各系大學部一、二年級、海青班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未參加羽球代表隊 滿一年者)均可報名參賽。
八、比賽組別:男子組雙打、女子組雙打(混雙則列為男子組參賽)。
九、比賽辦法:採用中華民國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羽球規則。
十、比賽用球:勝利比賽級羽毛球。
十一、獎勵:優勝者頒發獎品,以玆鼓勵。
十二、抽籤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午12:10分於體育館四樓 會議室舉行,未到參賽隊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賽程公佈於http://fcubadminton.blogspot.com/網頁下載。)
十三.新生盃賽制及競賽注意事項:
1.比賽費用請於報名時繳交完畢,以繳費收據完成報名及參賽資格。
2.賽制:男子組、女子組複賽採30分制,假如分數到達29平分,先獲得30分的一方獲勝;決賽採三戰兩勝21分制,假如分數達20平分 某分達到30分領先者優勝。
3.球員不得兼組。
4.各組需於賽前20分鐘向競賽組報到,若經廣播三次未到者則以棄權論。
5.比賽開始5分鐘後不到則以棄權論(以大會競賽組時間為準)。
6.凡逢甲大學各系大學部之一、二年級同學(未參加羽球代表隊滿一 年)皆可以參賽,如有抗議其身分者,則提出學生證以示證明(請參賽球員攜帶學生證以備不時之需)。
7.各組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場比賽,一經察覺即停止該組繼續比賽,所有未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
8.兩組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到齊,核對身分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 (若比賽開始進行後提出抗議 則視為無效)。
9.比賽中有任何問題以該場裁判之判定為準,若不服判定可向裁判長抗議,其抗議結果以大會裁判長之判決為準,不得異議。
10.比賽期間若發生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情事,除按照規定停止出賽外,並且禁賽一年(以當事人為限)。
11.秩序冊上比賽時間僅供參考,比賽當天賽程依大會宣佈之時間為準,故請各組參賽者提早一小時到場。若賽程提早或更動,各隊伍不得異議。
12.出賽之球員須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否則不予出賽,該局以敗局論。
13.如對賽程表有任何疑問,請向大會詢問。
14.球員進入體育館請球員穿著運動服裝,請勿攜帶飲料進場。
十四.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另行通知。
二、主辦單位:逢甲大學體育事務處。
三、承辦單位:逢甲大學羽球隊代表隊。
四、日期地點:訂於98年11月16日(星期一)至11月19日(星期四)
計4天,於逢甲大學體育館三樓羽球場舉行每日晚上19時舉行。
五、報名方式:於98年10月19日(星期一)至10月22日(星期四)計4天
於逢甲大學育樂館前每日中午12:10至14:00(尤凱麒副隊長:0934023956)。
報名表http://fcubadminton.blogspot.com/ 網頁下載。 (點擊文章最下方圖片)
六、報名費用:每組新台幣四百元整。
七、參加資格: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大學部各系大學部一、二年級、海青班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未參加羽球代表隊 滿一年者)均可報名參賽。
八、比賽組別:男子組雙打、女子組雙打(混雙則列為男子組參賽)。
九、比賽辦法:採用中華民國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羽球規則。
十、比賽用球:勝利比賽級羽毛球。
十一、獎勵:優勝者頒發獎品,以玆鼓勵。
十二、抽籤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午12:10分於體育館四樓 會議室舉行,未到參賽隊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賽程公佈於http://fcubadminton.blogspot.com/網頁下載。)
十三.新生盃賽制及競賽注意事項:
1.比賽費用請於報名時繳交完畢,以繳費收據完成報名及參賽資格。
2.賽制:男子組、女子組複賽採30分制,假如分數到達29平分,先獲得30分的一方獲勝;決賽採三戰兩勝21分制,假如分數達20平分 某分達到30分領先者優勝。
3.球員不得兼組。
4.各組需於賽前20分鐘向競賽組報到,若經廣播三次未到者則以棄權論。
5.比賽開始5分鐘後不到則以棄權論(以大會競賽組時間為準)。
6.凡逢甲大學各系大學部之一、二年級同學(未參加羽球代表隊滿一 年)皆可以參賽,如有抗議其身分者,則提出學生證以示證明(請參賽球員攜帶學生證以備不時之需)。
7.各組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場比賽,一經察覺即停止該組繼續比賽,所有未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
8.兩組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到齊,核對身分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 (若比賽開始進行後提出抗議 則視為無效)。
9.比賽中有任何問題以該場裁判之判定為準,若不服判定可向裁判長抗議,其抗議結果以大會裁判長之判決為準,不得異議。
10.比賽期間若發生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情事,除按照規定停止出賽外,並且禁賽一年(以當事人為限)。
11.秩序冊上比賽時間僅供參考,比賽當天賽程依大會宣佈之時間為準,故請各組參賽者提早一小時到場。若賽程提早或更動,各隊伍不得異議。
12.出賽之球員須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否則不予出賽,該局以敗局論。
13.如對賽程表有任何疑問,請向大會詢問。
14.球員進入體育館請球員穿著運動服裝,請勿攜帶飲料進場。
十四.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另行通知。
98年逢甲大學羽球代表隊員選拔時間
一、隊別:逢甲羽球隊代表隊(男女球員)
二、日期:
1.98年10月01日(星期四)
2.98年10月06日(星期二)
三、時間:晚上20時至21點30分
四、地點:逢甲大學綜合體育館三樓(C)羽球場
二、日期:
1.98年10月01日(星期四)
2.98年10月06日(星期二)
三、時間:晚上20時至21點30分
四、地點:逢甲大學綜合體育館三樓(C)羽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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