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辦單位:逢甲大學體育事務處。
三、承辦單位:逢甲大學羽球隊代表隊。
四、日期地點:訂於98年11月16日(星期一)至11月19日(星期四)
計4天,於逢甲大學體育館三樓羽球場舉行每日晚上19時舉行。
五、報名方式:於98年10月19日(星期一)至10月22日(星期四)計4天
於逢甲大學育樂館前每日中午12:10至14:00(尤凱麒副隊長:0934023956)。
報名表http://fcubadminton.blogspot.com/ 網頁下載。 (點擊文章最下方圖片)
六、報名費用:每組新台幣四百元整。
七、參加資格:參加比賽之運動員,以大學部各系大學部一、二年級、海青班 ,九十八學年度第一學期註冊在學之正式學生(未參加羽球代表隊 滿一年者)均可報名參賽。
八、比賽組別:男子組雙打、女子組雙打(混雙則列為男子組參賽)。
九、比賽辦法:採用中華民國最新審定出版之國際羽球規則。
十、比賽用球:勝利比賽級羽毛球。
十一、獎勵:優勝者頒發獎品,以玆鼓勵。
十二、抽籤日期: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二十九日中午12:10分於體育館四樓 會議室舉行,未到參賽隊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賽程公佈於http://fcubadminton.blogspot.com/網頁下載。)
十三.新生盃賽制及競賽注意事項:
1.比賽費用請於報名時繳交完畢,以繳費收據完成報名及參賽資格。
2.賽制:男子組、女子組複賽採30分制,假如分數到達29平分,先獲得30分的一方獲勝;決賽採三戰兩勝21分制,假如分數達20平分 某分達到30分領先者優勝。
3.球員不得兼組。
4.各組需於賽前20分鐘向競賽組報到,若經廣播三次未到者則以棄權論。
5.比賽開始5分鐘後不到則以棄權論(以大會競賽組時間為準)。
6.凡逢甲大學各系大學部之一、二年級同學(未參加羽球代表隊滿一 年)皆可以參賽,如有抗議其身分者,則提出學生證以示證明(請參賽球員攜帶學生證以備不時之需)。
7.各組有不合規定之球員出場比賽,一經察覺即停止該組繼續比賽,所有未賽完之成績不予計算。
8.兩組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到齊,核對身分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 (若比賽開始進行後提出抗議 則視為無效)。
9.比賽中有任何問題以該場裁判之判定為準,若不服判定可向裁判長抗議,其抗議結果以大會裁判長之判決為準,不得異議。
10.比賽期間若發生球員互毆或侮辱裁判等情事,除按照規定停止出賽外,並且禁賽一年(以當事人為限)。
11.秩序冊上比賽時間僅供參考,比賽當天賽程依大會宣佈之時間為準,故請各組參賽者提早一小時到場。若賽程提早或更動,各隊伍不得異議。
12.出賽之球員須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否則不予出賽,該局以敗局論。
13.如對賽程表有任何疑問,請向大會詢問。
14.球員進入體育館請球員穿著運動服裝,請勿攜帶飲料進場。
十四.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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